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用户服务协议
一、本服务协议双方为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和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的注册用户,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已经在本平台发布和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和声明,所有规则和声明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的制定、修改本协议和各类规则及声明,如需任何变更会在本平台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用户。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本平台上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和声明即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陆或继续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三、用户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用户和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用户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本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平台客服咨询,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过 本服务协议内容,只要用户点击“确认”按钮并按照平台注册程序注册成功,其行为将被视为同意并签署本服务协议,本服务协议不涉及平台中用户之间产生的任何法律关系和法律纠纷。
四、用户及用户注册:

1、用户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经营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当注册为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用户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而从事交易的,其与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之间的服务协议自动无效,一经发现,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中一切“服务”的任何法律责任。

2、用户注册是指用户登陆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后,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同意履行及遵守本服务协议的过程。

五、用户权利和义务:

1、用户有权利拥有自己在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的用户名及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陆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进行交易。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用户名。 

2、用户有权根据本服务协议的规定以及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上发布的相关规则利用平台查询或使用平台上所提供的任何服务,并可参加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发布的有关活动以及有权享受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提供的其它的有关信息服务及活动。 

3、用户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其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所发布内容的有效性、安全性、真实性,保证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及所有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其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并保证不以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料在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网进行注册。 

4、用户在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上不得发布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用户在平台上不得提供或买卖国家禁止销售或限制销售的服务,不得买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服务,也不得买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或是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认为不适合在本平台上所提供的服务。 

5、用户承诺其在使用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的相关规定及协议和声明,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其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用户同意,不对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或恶意更改,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平台上展示的任何资料和数据。

六、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的权利和义务:

1、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平台服务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在平台上的所有活动和服务得以顺利进行。 

2、对用户在使用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 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会及时作出回复。 

3、对于用户在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上的任何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平台认为应当终止其服务的情况,平台有权随时做出删除其相关信息、终止其服务提供等处理,无须征得用户的同意;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是否保留或删除其相关信息及是否继续或停止对该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许可使用权:用户以此授予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独家的、通用的、永久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平台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公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数据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七、服务的中断或终止:

1、在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时,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有权中断或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平台将在中断或终止服务时通知用户。但如该用户在被平台中断或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平台用户的,平台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如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通过用户提供的信息与用户联系时,发现用户在注册时填写的注册信息已不存在或无法找到其电子邮箱地址的,经平台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用户更改后而用户仍未能尽快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及注册信息的,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网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3、其它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认为需中断或终止服务的情况。

八、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因此遭受损失并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应对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提供赔偿(律师费用等)。
九、管辖: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遵守及处理。
十、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和免责声明最终解释权归产商品质量溯源平台所有。